今年9月,華商報曾報道沈陽女子郭宏俠發微博舉報沈陽市主要領導,被警方以涉嫌“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”為由行政拘留10日。6日,郭宏俠向華商報記者透露,她已對沈陽市公安局沈北新區分局提起行政訴訟,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已立案。
  今年35歲的郭宏俠是沈陽市沈北新區馬剛鄉鐵營子村人。今年7月30日晚,郭宏俠因用其個人新浪微博發佈沈陽市三位領導利用職權“設置非法單位”、“濫用職權指派警力截訪……偽造拘留證”等信息,被沈北新區公安分局以涉嫌“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”為由行政拘留10日。當時,該微博被轉發4次,評論3條。
  6日,郭宏俠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,她從8月10日獲釋後就聯繫律師準備提起行政訴訟。9月17日,郭宏俠的兩位代理律師——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學林、北京泰維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從北京郵寄訴訟材料,對沈陽市公安局沈北新區分局提起行政訴訟。李長青說:“我和楊律師均認為這是一起肆意踐踏憲法的公權作惡案件。”行政起訴狀稱:“被告濫用職權,做出該處罰決定沒有事實依據,程序違法,適用法律錯誤,被搞得違法行政行為是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的肆意踐踏,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言論自由權和人身自由權。”
  郭宏俠說,10月27日,沈陽高新區法院正式下發受理通知書,決定立案審理。此次訴訟,她要求法院確認沈北公安分局違法,並撤銷其行政處罰決定。如果法院判定沈北公安分局行為違法,下一步她將據此提出國家賠償申請。華商報記者劉苗  (原標題:舉報市領導後被拘10天 沈陽女子起訴公安局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z89vzxp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